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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

Dishonest Dentist Clinic Experience 2024 | 不誠實的牙醫診所看診經驗 2024

Dishonest Dentist Clinic Experience 2024 | 不誠實的牙醫診所看診經驗 2024

我在 5/28 週二去拿回 5/27 週一晚上當下應該要拿到的收據,最後是沒拿到。
牙醫診所一開始開錯收據金額,它實收200元,收據寫150元,我細看覺得不對,請它後來重開。它重開收據給我,我再細看,居然收據上寫有動牙齒,部位代碼99,顆數1顆。我覺得這間牙醫診所不正派,因為我5/27只是諮詢牙齒問題,沒有洗牙拔牙,或是其他門診手術。我要它們改收據上面顆數的數字,它們不願意改,它們說平常很少在開收據,而且如果改收據上的資料,需要進它們系統和健保局系統修改資料,最後彼此鬧得不愉快,牙醫診所索性退我5/27的健保紀錄,和退費200元給我。

為什麼我在意顆數的數字問題?如果我牙齒有保保險,未來某一天要出險請保險公司理賠時,保險公司調健保局看診紀錄資料一定會主張我在過去某一年有拔牙、植牙,承做保險時沒說實話,或者情況改變也沒通知保險公司,所以要扣掉我的一些保險理賠金。 我寧願去大醫院看牙科,太多牙醫診所都太雷了,一堆不主動開收據,企圖逃稅。執業醫師所得稅之申報與節稅 http://sc-dr.tw/news/98/04/04160101.pdf

我打電話去問健保局台北業務組,它們答覆: 若看健保門診,牙醫診所一定要主動開收據給病人,若不開可向健保局申訴。若看自費門診,牙醫診所也要開收據給病人,若不開,可向當地衛生局申訴。

前幾月,我去另外一間牙醫診所 B 定期洗牙,B 牙醫診所也不主動提供收據,櫃台的公告訊息是,若病人需要收據,必須在掛號時就要主動聲明要索取收據。

醫療法第22條第一項也寫了: 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,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。 第101條也寫了: 經予警告處分,並限期改善;屆期未改善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按次連續處罰。 牙醫師自己的社團法人公會,多年以前(民國104年)也轉貼公文,他們的會員至今仍持續不主動開收據,我認為這些不守法的會員全家都該檢討自己的不正直,企圖逃稅。就算有主動做善事,對民眾、遊民義診又如何,先誠實納稅,再來談自己有做善事會更好。若不誠實納稅,做這些善事,只是在幫自己贖罪吧!